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本校住宿生,必須服從領導、教師、管理員和寢室室長的安排,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保持宿舍內清潔干凈。
二、宿舍內不得大吵大鬧,影響其它同學休息,晚上必須按規定時間休息,住宿學生每天早上按時起床。(視季節變動)
三、非本校住宿生不得在宿舍住宿(包括已結業并辦好離校手續的同學),若有同學、家長需在寢室住宿的,要報經政教處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視為違紀。
四、住宿生必須交納住宿費,在住宿期間遵守宿舍管理條例,愛護宿舍財物。
五、住宿生不得私自離開寢室住宿,若有事確需校外住宿(如生病住院等),必須經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員同意,政教處批準,并告知室長方可到外住宿。
六、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否則丟失本校不承擔責任。
七、女生宿舍男生禁止入內,住宿生如有朋友來請到外面談話。
八、本寢室的室員未經他人允許,不得亂拿亂翻或使用他人物品,更不得偷竊他人財物。
九、宿舍內不得私自存放刀槍、鐵棍等有礙安全物品,未經允許不得更換床位。
十、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內生火做飯、燒開水,嚴禁私自接拉電線,嚴禁點蠟燭。
十一、住宿生要講究衛生,勤換衣、被,勤洗澡,床鋪要干凈整潔,不得亂倒剩飯剩菜,防止宿舍有異味,學校會進行不定期檢查。
十二、嚴禁住宿生在宿舍內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
十三、嚴禁打架斗毆,不得私自出外游泳、探險等危險活動,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十四、住宿生應相互關心、相互幫助、互相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向宿舍管理人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