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宣傳材料
1.四點要求
(1) 在家使用普通話與父母、親戚、朋友交流。
(2) 在校使用普通話與老師、同學交流。
(3)使用規范的漢字書寫書寫工整規范。
(4)發現外面廣告、商標有錯別字應及時幫助改正。
2.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大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由江澤民主席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從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3.經國務院批準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
4.我國跨世紀推廣普通話的工作目標是2010年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普及。
5.當前國家推廣普通話的方針是“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
6.學校應爭取在新世紀最初3—5年內使普通話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語言和城鎮學校及幼兒園的校園語言。
7.普通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
8.《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使用普通話”。
9.《漢語拼音方案》是1958年2月11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
10.國家于1996年頒布《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規定了用《漢語拼音方案》拼寫現代漢語的規則。
11.漢語普通話共有400個基本音節。
12.《漢語拼音方案》包括字母表、聲母表、韻母表以及聲調符號、隔音符號共5部分。
13.漢字的基本筆畫有5種即橫、豎、撇、點、折。
14.漢字筆順基本規則 先橫后豎、先撇后捺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先外后里、先外后里再封口先中間后兩邊。
15.新版《現代漢語規范字典》、《現代漢語詞典》都采用兩種查字法即音序查字法、部首查字法。
16.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